赠与合同能否规定不得撤销?

作者:广东律师 时间:2024-05-02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你好,法定撤销权不能通过合同约定“不得反悔”“不得撤销”等字眼限制撤销,只要未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公证等,赠与人就可以撤销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建议结合你全部案情分析,详情电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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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区别不同情况,一般情况下公证或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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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与合同不能约定不得撤销。订立赠与合同后,当事人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,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
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第六百六十四条
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。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。
第六百六十六条
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,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,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。